为进一步提升2021级师范类专业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研究能力及实践创新能力,现对2021级学生教育研习工作的具体安排和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宗旨
教育研习是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实践环节,旨在帮助学生通过实践问题的研究和专题探索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增强教育科研素养。教育研习环节与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紧密衔接,学生在教育见习、教育实习中发现的教学难点、管理问题及教育新情况,可以在教育研习环节进行深入分析。
二、时间安排与要求
教育研习工作于第七学期与教育实习同步开展,学生在基地实习返校后进行校内集中模拟指导训练,时长2周(第13-14教学周);实习与研习总结,时长4周(第15-18教学周);实习与研习验收,时长2周(第19-20教学周)。教育研习期间,学生需结合自身的教育实习经验,在校内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围绕实际教育问题与教育见习、教育实习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题研习,形成1篇教育研习报告,报告正文不少于3000字。
三、组织与管理
各教学单位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育研习的整体规划、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具体要求如下:
1.制定教育研习计划:各教学单位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尽的教育研习实施计划,明确教育研习的任务、阶段性要求及考核标准。
2.配备指导教师:各教学单位需为每位学生配备教育研习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的选题、研习方法及报告撰写工作。
3.加强过程管理:教育研习过程中,各教学单位应密切关注学生的研习进展,组织汇报或检查,形成最终研习报告。包括选题的进展、研究中的问题及解决思路。指导教师针对学生提交的进展报告提供反馈意见,帮助学生解决研习中的困惑。
四、考核与验收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育研习考核标准组织教育研习验收工作,对学生的教育反思、研习总结、研习报告等内容综合评定研习成绩。各教学单位可根据研习成绩和学生的研究表现,评选优秀教育研习报告,组织优秀教育研习报告展示与分享活动,为学生提供互相学习、交流提升的平台。
教务处
2024年11月11日